新闻资讯

2012年度“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”指南

2012-03-07 08:28:59

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、中国外语教材与教法研究中心

2012年度“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”指南

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(以下简称“外教社”)是我国最大、最权威的外语出版基地之一,以提升我国外语教学和科研水平为己任,始终坚持“服务外语教育、传播先进文化、推广学术成果、促进人才培养”的发展方向,坚持出版、科研、教育互动的发展战略,在我国外语学术出版领域发挥了积极引领的作用。

多年来,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,推动我国高校外语教学改革,鼓励和支持广大高校外语教学和科研,提升教学、科研质量和教师综合素质,催化优秀研究成果的出版,外教社与中国外语教材与教法研究中心设立了“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”。多年来,该项目以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为原则,通过层层遴选和专家组的严格审核,产生了一大批优秀的外语研究成果,为我国外语教学和科研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
2012年度“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”申报工作即将启动,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一、项目申请时间

201251—2012630

二、项目研究范围  

1.外国文学研究

2.语言学研究

3.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

4.外国语言文学教学研究

5.双语词典编撰研究

6.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

7.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

8.教师发展研究

9.多媒体、网络教学研究

三、项目类别  

1.重大项目

2.重点项目

3.一般项目

4.专题项目

5.青年项目

四、项目申请人条件 

1.申请重大、重点和一般项目者,应具有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申请重大和重点项目者,须主持完成过省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。

2.申请人承担和负责组织、指导项目的实施,无法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申请。

3.申请人每年仅限申报一个项目,之前申请获批但未结项者不得申请新项目。

4.申请青年项目者(包括项目组成员)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(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),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,须由同研究领域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。

五、项目管理机构

1.本项目管理机构为“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管理领导小组”(以下简称“管理领导小组”),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公机构“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”(以下简称“管理办公室”)。

2.专家评审组。根据学科分类设立,负责评审。

3.结项鉴定组。负责项目结项鉴定。

六、项目申请

申请人于当年申请有效期内登录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网站(www.sflep.com),进入“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”专栏,下载填写《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,并在申请有效期内(以邮件发出日为准)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《申请书》及有关材料。邮件地址:kyxm@sflep.com

七、项目评审

1.资格审查。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查,合格者,进入初评。

2.初评。专家评审组对《申请书》及有关材料进行初评。

3.会议评审。会议评审主要讨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。对初评通过项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建议立项。

4.复核审批。管理办公室对初评和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,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。

八、项目中期评估、结项

1.通过项目评审的,管理办公室向项目申请人发出《立项通知书》,正式立项时间以《立项通知书》发出之日的下个月1日算起。

2.实行项目中期评估制度。

3.立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,须经结项鉴定组鉴定方可结项。鉴定结果分为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通过”和“未通过”。

4.关于项目中期评估和结项工作办法,请登录外教社网站“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”专栏查询。

九、项目经费发放

立项项目根据其类别、规模、学术价值等,享受相应的资金资助。经费分两次发放,签订项目书后发放经费总额的60%,其余40%经费在中期评审通过后再发放。

十、项目成果

1.以专著形式结项且鉴定为“优秀”的项目,外教社择优出版。

2.以论文形式结项且鉴定为“优秀”的项目,外教社向相关外语类期刊推荐发表,或以论文集的形式结集出版。

3.外教社定期举办优秀课题项目的评奖活动。

十一、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“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管理领导小组”。

  

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

中国外语教材与教法研究中心

20122

地址: 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8号 邮编: 200083

2020 www.sflep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版权所有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 沪ICP备05013223号-1

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807号

外教社官方微信 外教社官方微博